力度形式与风格韵律在钢琴音乐中的关系探析

2015-06-06 00:36:31
 现实中音乐美学和批判思想无法真正指导实践,这主要是因为抽象的理论无法应用到具体的创作与演奏中。实践证明,音乐形态与某些理论基础息息相关,其中重点的一项便是音乐风格韵律。在现实演绎中,与乐谱力度记录相比较,力度形式要更为丰富些,因为同一首乐曲,演奏时现实的音响会表现出多种细节各异的力度形式,而这些形式各异的特色并非乐谱记录能体现,必须通过钢琴家的演奏展现出[1]。

本文针对钢琴演奏中力度形式与风格韵律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指出音乐风格韵律是内容、样式、时间、情感等象征的综合,其主要内容有音乐样式、特色元素、有关的客观存在的时代特征、音乐思想以及主观认定的情感元素。主观音乐和客观音乐的划分,更能将音乐风格清晰化、具体化,其中主观方面主要是通过情感体验获取,而客观则从历史材料和音乐调查中获得,这些相对来说更客观些。根据钢琴史论、作品的内涵、作品的情感特点,下文主要对力度形式与客观体现风格之间、主观评论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指出风格韵律合成过程中力度形式特点的作用。

剖析力度形式与客观体现形成的风格

客观描述主要标记文献中不同阶段和时间上力度形式的特点, 并与某阶段的时代风格一一对应。力度形态的构成要素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它是在长期的社会音乐练习中,由音乐符号汇聚而成,对音乐定义存在一定的客观标准,包括具有力度形式特点的音乐。时间让这些风格变成真理,成为衡量力度形式的客观标尺,钢琴力度形式特色的分析判断也在其中。

力度形式在盛行键盘音乐的巴洛克时期存在特色有三个[2]:第一,键盘音乐只为两种乐器而生,分别是古钢琴和管风琴。第二,该阶段键盘音乐并不存在明显的力度标记,但始终具有因声音高低长短变化而产生的力度形式。最后,巴洛克音乐创作形式主要使用对位法,根据纵向合成的声部分析,在不同的音高位置上存在被模仿的音乐韵律,导致出现参差不齐音乐节奏,继而引起有重复曲调特点的力度形式的重音,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然而某时代风格并不是通过单一的重音就能判断,此时就需要我们使用多个特征共同来判定。站在研究层面分析,时代风格中收纳了类似的情况。

剖析力度形式与主观评论形成的风格

单纯从样式风格层面分析,风格多指某阶段的情感分类和时代特色等,但是在进行风格点评时,经常主动地分析作品的内涵和情绪,而这正是风格特色与精神特点的交叉点,因此在广泛领域中都会存在风格的概念。著名的心理学家贾斯林(Juslin)等人在音乐更宽广的范围中得到力度形式与感情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对应关系。具体结论是,大音量、节奏快等与欢快和悲愤的情感相对应;小音量、缩短的长度集合、柔和速度则与悲伤和情切的感情特征相对应;而极小的音量和加大的音量改变、节奏的巨大转变、快速、突然停止等与惧怕的感情特征相对应。这些都证明力度形式与感情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对应关系。

音乐风格曲目的含义在其经验的推动下,与力度形式有关联的直接性或间接性的内容有两点:首先,作品蕴含的创作理念,其直接关联到音乐的力度形式,而创作理念可通过解析作品形式展现的特点获得,主要分为两部分,分别是演奏者个人理念和某派别的集体理念;其次,作品展现的精神层面和人生认识等,这些间接关联到作品的力度形式,主要是主体审美结果的情感经历与根据音乐史素材产生的指定性联想获得。

在音乐材料与产生它们之间的含义的组成部分间还存在一种因果关系,详细解释就是这种因果关系受到三方面的影响:联系获得的音乐经验、感情经历、音乐史和形式解读。但是评价一曲音乐作品不仅要依据音乐经验,还要充分联系到创作者的创作风格、创作理念以及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和音乐背景,即按照音乐经验或因果关系发展的趋势。因此可以说音乐经验是作品含义与力度形式联系的纽带。

借助案例分析风格韵律合成的过程

风格韵律的合成与力度形式、时代背景、情感经验等特点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本文借助两位著名演奏家拉姆斯钢琴奏鸣曲和柯曾演奏曲目来阐述力度形式、时代背景、情感经验是如何合成风格韵律的,通过案例的分析,我们能有效地证明和添加风格合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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