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世纪末开始,爵士乐以英美传统音乐为基础,混合了布鲁斯、拉格泰姆及其它音乐类型,是一种“混血”的产物。美洲的黑人音乐保存了大量非洲特色,节奏特色明显,而且保留了集体即兴创作的特点。这种传统与新居住地的音乐——大部分是声乐——结合起来,结果诞生的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声音而是一种全新的音乐表达形式。
爵士乐最早出现的时候还不叫“爵士”(Jazz),它最初被称为Jass,首先出现在美国南部城市黑人工人居住区内。和拉格泰姆舞曲("拉格泰姆"是Ragtime的音译,词意是"参差不齐的拍子".故又称为"散拍乐",它是从非洲民间音乐发展而成的,它以丰富的切分和自由的即兴为其赢得全世界流行乐迷和钢琴演奏家的青睐)一样,爵士乐最初也是作为舞曲出现的。最早成为早期爵士乐同义词的城市是新奥尔良,当时的新奥尔良显得卓而不群得益于其非常开放及自由的社会氛围。不同信仰及不同种族的人可以相互联络,因此在这种容易沟通的环境下的音乐传统十分丰富,有法国的、西班牙的、爱尔兰的及非洲的。这样,新奥尔良成为孕育爵士乐的肥沃土壤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爵士钢琴的要点之一是保持好的节拍,但也有别的诀窍,使得演奏听起来好像“两只猫在弹琴”(意指造成多名演奏者同时演奏的效果)。戴夫·麦肯那的演奏甚至被人称为“三手摇摆”。
第一:要有清晰、摇摆一样的韵律。可以在左手一个弱拍之后,右手立刻弹一个强拍,以模仿镲的效果。许多爵士钢琴演奏家都习惯于使用两手营造这种效果,但其实仅用左手也可以做到有些回响的效果;即用拇指弹奏主要的音,其余的手指则是装饰音。此时“摇摆”的低音旋律线就是拇指演奏出的四分音符,但中间还有许多附点或三连音的装饰效果。在谱子里,基本上从来不会把这些当中的音写下来,因为它们并非恒定不变的,而是“像鬼魂一样”不定的。因此独奏家的演奏也会有暧昧不清的感觉。为了使节奏更为明显,还可能会添加更多中间的装饰音,让旋律混在一起,形成爵士钢琴独有的摇摆效果。速度如果较快,可能会省略一些装饰音。
第二:让和声的变化明显。
第三:右手演奏旋律性内容。
同时满足三个要求很难,但并非不可能;亦可以将第二和第三加以整合,使右手旋律和声化。
另一个通常使用的方式是将手放成叉子形,两手食指、中指与拇指形成中间组,无名指和小指分别形成左右组。许多爵士钢琴家用左、中、右组分别演奏低、中、高三组旋律。亦可以用右手同时进行旋律和和声,例如演奏家巴里·哈里斯就称用左手演奏和声是过于偷懒的习惯,而更倾向于经常用右手加入和声。
专业的爵士钢琴是为演奏爵士音乐而特别制作的演奏级钢琴,专供专业乐手演奏jazz音乐使用。特点是手感偏重,低音浑厚饱满。高音透亮,中音柔美过度自然,要求要有很强的立体声。